校服穿着制度公示材料
上海市浦东外事服务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上海市浦东外事服务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
为确保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落实《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以下校服工作管理规定: 一、规范校服采购流程 1.召开家长委员会议,共同商定学生是否穿着校服,选定合适的校服生产商 2.制定校服穿着制度。 3.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绝对不向列入“黑名单”的校服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4.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本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及时将校服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并在学校公示栏或者网站公示校服采购情况,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同时,将校服采购合同向上级教育部门备案。 5.督促与学校签约的校服生产企业凭校服采购合主动向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二、严格把关校服价格 1.校服价格严格按照市教委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规定的价格区间执行。 2.校服具体价格由学校在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与校服生产企业合同约定,并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建立校服双重送检制度 1.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达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2.学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认真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同时,学校将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四、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 1.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有质量问题,学校立即与校服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同时,向质量技监部门举报。 2.学校的工作人员不得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收取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依法处理。 |
校服穿着制度:
校服穿着制度 |
校服是学生身份的象征,是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为了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塑造我校学生的良好形象,同时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学生统一着装,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全套校服。 2.有重大仪式或特殊活动时,学校根据情况决定统一穿着哪款校服。 3.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 4. 穿着校服要整洁,穿衬衣时纽扣从第二颗开始往下必须扣上,穿着运动服时要讲上衣拉链拉至胸部以上。 5. 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须向班主任递交有家长签署意见的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不穿,同时须报请学生处登记备案。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保持校服整洁,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丢失或者需要要更换尺码,学生及时上报班主任,每学期初由学生处统一协调处理。 4.严禁转借校服给校外人员穿着。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和系部主任具体管理本班级和本系部学生校服穿着的相关工作。 2.学生处对各班各系部校服穿着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评项目。 2.校学生会,学生自主管理团和值勤教师重点检查升旗、两操等集体活动时校服穿着情况。 |
合同:
检测报告一检_白色短袖:
检测报告一检:
检测报告二检: